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就不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是不少公众对劳都存在很多困惑。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灵活就业的计件工算不算劳务关系?去个体企业帮共算不算劳动关系?本文将通过一个小案例向大家讲一讲劳动合同关系认定中注意事项。
一、案情简介
2017年3月,经甲公司职工A介绍,B到个体企业甲公司工作,从事裁剪带钢工作,该厂实行计件工资,按照裁剪带钢的重量计算工资。2017年4月8日9时许,B在从事裁剪带钢工作中左手受伤。B受伤后,甲公司将其送往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治疗费用由企业支付。
甲公司认为,B系给本厂工作的一名工人帮工时受伤,并不是到本厂工作,对于此情形企业并不知情,所以双方之间并没有形成劳动关系。B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确认其与该厂存在劳动关系。
本案中B能够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该厂员工A证言等证据予以证实。甲公司为合法的用工单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B为合法的劳动者。B受甲公司的劳动管理,从事甲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甲公司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B,B提供的劳动是其业务的组成部分,应当依法认定甲公司、B劳动关系成立。
二、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者是否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者监督,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以及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等因素综合认定。
目前,虽然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未对劳动关系构成要件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但是有一些行政法规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也是当前确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第12号)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该条该规定是司法实务中确认劳动关系的主要的、重要的依据。
三、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法律建议
实践中,往往有很多用人单位不遵守法律法规,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所以,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收集证据来证明实际上和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通常建议劳动者收集以下材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