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刘某在其经营的美甲美睫纹绣店内,给李某做了线雕隆鼻手术。术后,李某鼻部出现红肿、凹陷、流血症状。
3月8日,刘某给李某做了线雕修复手术。术后,李某鼻部症状进一步严重并出现明显疤痕,故2021年9月6日后,刘某给李某注射了三次祛疤针。
同年10月27日、10月29日、12月13日,李某到医院就医,诊断为皮肤感染、软组织内残留异物,建议进行异物取出术、瑕疵切除术、美容缝合术一系列手术治疗。
李某认为,刘某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就为自己实施面部线雕术,且在手术出现不良症状后,不仅没有建议自己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还进行了多次手术,酿成了严重的后果。要求刘某进行赔偿。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
【司法裁判】
在了解相关情况,参考相关证据后。法院认为,刘某是本案的主要过错方,应相应承担90%的责任并返还李某已支付的费用。
并作出判决,由刘某于赔偿李某线雕隆鼻手术等费用4140元、医疗费8941.71元(医疗费9935.23元×90%)、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合计15081.71元。
【小律释法】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第十九条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
本案中,刘某并非专业美容整形机构的美容医生,不具备美容医生资质,还为李某实施线雕隆鼻手术,并两次为李某修复和祛疤,导致李某术后反复感染,并出现疤痕。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小贴士】
医美本身属医疗范畴,求美者在做医美前,应先对机构、医生有适当的背景了解。例如机构是否有资质、医生是否有资质、医生的审美是否与你契合、医生擅长哪些医美项目等。不可盲目选择,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