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医疗纠纷以后,很多人都知道,要找一个靠谱的律师。可是,又感觉自己的事情不是很大,赔偿金额不高,到底该怎么办呢?
一般来说,这类型的案件,我们都会建议大家去协商解决。对于一些医疗机构过错明显、分歧不大的,以及赔偿金额不高的医疗纠纷,都适合用协商方式解决。
那么,要如何协商呢?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协商解决的一般步骤如下:
(1)双方均可提出协商的意愿;
(2)双方共同协商;
(3)需要鉴定、检验的,可以在协商时进行,也可在协商前就进行,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根据其他医疗机构的查体结果确定损害结果;
(4)双方签署和解协议。
签署和解协议需要注意!!!
(1)写清楚患者和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医院名称;
(2)写清楚入院病情、就诊经过(尤其是诊疗的时间、病因、诊疗内容)、出院时和协议签署时患者的身体状况、病历号以及病历保存现状;
(3)写明争议解决方法,如支付金额、方式和期限,建议在和解协议中明确注明收取和解款项的银行账号,如果有后续治疗的条款,要写明治疗机构、方案和期间;
(4)写明一式几份,注明协议时间和生效时间。此外,和解协议还可以进行公证。
说清楚如何协商后,还有一部分小伙伴,对协商后还能不能“反悔”,也十分好奇。那么,协商以后,我觉得这个结果不是很满意,可以“不认”吗?
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所以医患双方签订协议后,原则上是不能反悔的,否则需要承担协议中的违约责任。
但是,医疗纠纷和解协议需符合以下要求才具有法律效力:
1.签订和解协议的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通常可观察患者及家属行为举止是否正常,但也无法完全避免行为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但是,医疗机构签署和解协议时可要求同行家属均签署,并注明与患者的亲属关系。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医疗机构或第三人不能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促使患者及家属签订和解协议。
3.和解协议中不能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如果协议签订时存在上述情况,那么患者是可以反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