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目前医疗诉讼中有关医疗过错在损失后果中的原因力分类,以新生儿脑瘫为例,我们可以假定以下六种情形加以分析:
1.假定围生期窒息极其严重。
按照目前临床医学水平,即使医务人员给予符合当代医疗水平的诊疗服务,除罕见病例外,绝大多数病例发展为新生儿脑瘫的自然进程不会被中断或逆转,此种情形应判定医疗过错或与新生儿脑瘫之间无因果关系。若以合理的医学确定性之间无因果关系。若以合理的医学确定性来表达,此类围生期窒息患儿不会发展为脑瘫的可能性<10%。
2.假定围生期窒息非常严重。
按照目前临床医疗水平,即使医务人员给予符合当代医疗水平的诊疗服务,除少数病例外,大多数病例发展为新生儿脑瘫的自然进程,不会中断或逆转。此种情形应判定医疗过错与新生儿脑瘫存在实质性因果关系,即医疗过错对新生儿脑瘫的发生具有实质性影响。此类围生期窒息患儿不会发展为脑瘫的可能性>10%,这也是实质性因素的最低要求,相应的原因力可评定为轻微原因。
3.假定围生期窒息很严重。
按照目前临床医疗水平,即使医务人员给予符合当代医疗水平的诊疗服务,除少部分病例外,多数病例发展为新生儿脑瘫的自然进程不会中断或逆转。此种情形应判定医务人员的医疗过错与新生儿脑瘫存在相应因果关系。此类围生期患儿发展为脑瘫的可能性在25%左右,相应的原因力可评定为次要原因。
4.假定围生期窒息比较严重。
按照目前临床医疗水平,如果医务人员给予符合当代医疗水平的诊疗服务,约有半数病例发展为新生儿脑瘫的自然进程会被中断或逆转,此种情形应判定医疗过错与新生儿脑瘫存在累积因果关系。此类围生期窒息患儿发展或不发展为脑瘫的可能性各占50%,定为同等原因。
5.假定围生期窒息程度较轻。
按照目前临床医疗水平,如果医务人员给予符合当代医疗水平的诊疗服务,除少数病例外,大多数病例发展为新生儿脑瘫的自然进程会被中断或逆转。此类围生期窒息患儿不会发展为脑瘫的可能性大于75%,相应的原因力可评定为主要原因。
6.假定围生期窒息比较轻微。
按照目前临床医疗水平,如果医务人员给予符合当代医疗水平的诊疗服务,除罕见病例外,绝大多数病例发展为新生儿脑瘫的自然进程会被中断或逆转。此类围生期窒息患儿不会发展为脑瘫的可能性>90%,相应的原因力评定可定为全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