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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的解决途径

发布者:吴凡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6日|分类:医疗纠纷 |1316人看过



医患纠纷发生之后,因为一者为个人,一者为单位,又因为双方在专业知识上的巨大差异,使得患方当事人认为自己处于一个极度弱势的地位,不知该如何去维护己方的利益,进而可能采取一些激进的措施,使得问题变得更加复杂。笔者根据实务经验和法律规定,对医患纠纷的处理途径进行归纳。

在发生医患纠纷之后,通常有三条途径可以解决。

一、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

第一条途径就是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但是协商金额不能超过三万(上海地区)。全国各地对于医疗机构能自主协商的金额规定不一,上海市在14年发布的《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中明确规定,患方当事人请求赔偿的金额如果在3万元以上,可以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医疗机构应接受调解而不能自行与之协商。

二、申请医调委进行调解

如果患方当事人不能与医疗机构达成统一结果,或者请求金额在三万元以上,患方当事人可以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医调委的定性目前全国尚未统一,上海市各区的医调委都是属于各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而不是归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保证了其中立性和公正性。在医患纠纷中如果患者死亡,双方对于死因有争议,一般情况下都会进行尸检,而有些家属因为观念等原因是不同意进行尸检的,申请医调委进行调解和走诉讼程序有一点不同,就是医调委调解可以不进行尸检,成立专家咨询组根据病历资料、双方陈述等材料进行死因判断和双方的责任认定。

三、法院诉讼

第三条途径就是走诉讼程序。双方通过协商无法达成统一结果或者患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就只剩最后一条途径,那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患者死亡又对死因有争议,法院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一般都会进行尸检。诉讼途径与之前两条途径相比,因为最后做出裁判的是法院,结果更加令人信服,但是诉讼程序周期漫长,既耗时又耗力。

以上就是笔者对于医患纠纷解决途径的解读,发生医患纠纷后,因为患方当事人的弱势地位,不论要走哪条途径,笔者都是建议患方当事人及时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己方的合法利益。

 

附图:上海各区医调委地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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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浦东新区

高科西路551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7:00

68585556

徐汇区

零陵北路41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64183356

下午13:30—16:30

长宁区

威宁路452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

62907006

下午13:30—16:30

普陀区

金鼎路108号2楼220室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32555075-206

下午13:30—16:00

下午13:30—16:30

虹口区

北宝兴路529号2楼第七调解室、204室(虹口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内)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36122841

36122840

下午13:30—16:30

杨浦区

杨树浦路1360号204室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65726188

下午13:30—16:30

黄浦区

瞿溪路135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33762940

下午13:30—16:00

静安区

武宁南路442号5楼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52137219

下午13:30—16:30

闵行区

莘福路396号3号楼2楼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64931083

下午13:30—16:30

宝山区

樟岭路2号北楼3楼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56699803

下午13:30—16:00

嘉定区

金沙路85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59910680

下午13:30—17:30

金山区

卫一路12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57952707

下午13:30—16:30

松江区

乐都西路825弄181-183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57715510

下午13:30—16:00

青浦区

体育场路158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39295054

下午13:30—16:00

奉贤区

南桥镇江海路365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67183796

下午13:30—16:30

崇明区

城桥镇一江山路567号220室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69617609

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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