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亚宁律师
纪亚宁律师
广东-珠海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张某某与珠海市XX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房屋买卖合同一案

作者:纪亚宁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1次举报


张某某与珠海市XX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房屋买卖合同一案

张某某想要在珠海购买住宅用于自住。201810月份,珠海市XX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人员联系到张某某,极力推荐珠海保税区的房屋并声称该房屋可以居住使用。之后,张某某与珠海市XX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书》,但没有记载房屋的具体性质。

201811月份,张某某与珠海市XX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一份《不动产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某购买位于珠海保税区的房屋,房屋产权面积120平米,总价为320万元。由于签约当天时间比较晚,所以张某某并没有详细看房屋的性质。之后,珠海市XX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不动产买卖合同》需要盖章为由,将全部合同收走且一直没有交还张某某。

双方在合同签署后,张某某按照约定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并已经实际进行按揭还款。按照合同约定,张某某应当在20201月份办理房屋收楼手续,但之后才发现房屋的性质存在一定问题。201910月份,张先生在互联网上了解到,珠海保税区的房屋性质可能并非住宅,甚至无法居住使用。之后,张某某找到珠海市XX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取了《不动产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后才发现,珠海保税区的该处房屋的性质为商业办公,并非住宅。张某某找到珠海市XX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协商退房,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就向珠海市XX法院提起本案诉讼。目前,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纪亚宁律师,男,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珠海
  • 执业单位: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420********14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