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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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辽宁拓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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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否可以请求返还?

发布者:高明翔律师|时间:2020年02月01日|分类:离婚 |397人看过


法律规定:

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律师提示:

1.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第一项规定不包括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情形。若未办理登记手续但一起生活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做出判决。

3.鉴于给付的财物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彩礼”将直接影响案件结果,建议当事人当面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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