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
一、决定起诉 361165人,同比上升30.9%;
二、决定不起诉 57770人,同比上升64.4%,不起诉率13.8%,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
三、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258人。其中人数较多的罪名有,
(一)袭警罪101人,
(二)催收非法债务罪91人,
(三)妨害安全驾驶罪30人,
(四)高空抛物罪21人,
(五)危险作业罪14人。
四、从犯罪手段上看,共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 41847人,同比上升1.1倍,占起诉总数的11.6%,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