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翔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辩护职务犯罪公司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如何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发布者:池翔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385人看过

一、2020.08.28实施的《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正当防卫的具体适用、工作要求等方面,细化了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以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符合普通民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二、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


(一)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


(二)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三)不法侵害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

  

(四)对于正在进行的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实行防卫


(五)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正在实施的针对其他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应当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可以实行防卫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