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08.28实施的《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正当防卫的具体适用、工作要求等方面,细化了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以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符合普通民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二、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
(一)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
(二)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三)不法侵害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
(四)对于正在进行的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实行防卫。
(五)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正在实施的针对其他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应当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可以实行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