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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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地方发生盗伐林木等案件,如何查处?

发布者:池翔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489人看过

     一、如果某地未建立森林公安机关,涉及盗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及制品等十九类案件,由地方公安机关负责查处

 

   二、林区与非林区的划分,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实施日期:200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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