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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孕后发现男友已婚,女子做了人工流产,女子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发布者:李瑞华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1457人看过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女子男友在与女子相识之后,隐瞒了其已婚的事实,与其交往并建立恋爱关系、发生性关系,导致女子怀孕、人工流产等事实发生,使得女子在受到隐瞒、欺骗的情况下对其性权利作出了处分,并因此造成身体及精神上的严重伤害。女子可以到法院起诉男友,主张:

1.女子可以要求男友书面赔礼道歉;

2.女子可以要求男友支付女子因人工流产产生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3.女子可以要求男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一、被告秦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某书面赔礼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有关报刊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秦某负担被告秦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某书面赔礼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有关报刊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秦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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