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夏露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蜀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婚前对方隐瞒精神病史,可不可以离婚

发布者:王夏露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499人看过

根据现行婚姻法,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属于禁止结婚的一种情形。

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取消了将疾病作为禁止结婚情形的规定,明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