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房子落在出资方儿女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无论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子女名下,房屋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3、双方父母出资:如果房子落在一人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财产;若房屋落在自己名下,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