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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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法律知识

发布者:刘晓颖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1日|分类:刑事辩护 |675人看过


今天照例给大家介绍一个刑法罪名以及相关定罪量刑,笔者进入律所后共接触两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虚开金额不算太高且都是单位犯罪,单位主管人员因公司具有补缴税款以及其他法定从轻情节,最终都获得了缓刑的不错结局~接下来就稍微介绍一下本期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客观违法行为表现:

1、公司为了逃避税收,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专用发票,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2、为了赚取不正当利益,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专用发票;

3、从中牵线搭桥,促成虚开专用发票的行为。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第三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

1、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2018〕226号

1、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结语

大家还是要按时交税,逃税漏税等到案发时,不仅要全额补缴,还要缴纳罚金,甚至丧失人身自由,划不来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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