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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XX,民间借贷,写下10万元欠条,法院判决6.8万元不予认定。

2021年11月16日 | 发布者:王贵真 | 点击:670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案情简介:被告系原告离婚前的公婆,婚后公婆为儿媳买了一辆车,其中,公婆支付10几万,儿媳支付6.8万,离婚前公婆写下10万元欠条,称日后给儿媳。后儿子儿媳离婚,车辆归原告所有。王贵真律师代理被告方,经...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被告系原告离婚前的公婆,婚后公婆为儿媳买了一辆车,其中,公婆支付10几万,儿媳支付6.8万,离婚前公婆写下10万元欠条,称日后给儿媳。后儿子儿媳离婚,车辆归原告所有。

王贵真律师代理被告方,经积极协调,最终6.8万元认定不予偿还。

办案经过

王贵真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主审法官沟通,阐述事实经过与欠条书写原因,据理力争,最终法院认定不予偿还。

案件结果

被告仅需支付原告31699元。

律师建议:

如果被起诉后,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可以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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