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杨XX、被告卢XX、被告保险公司。经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泰山区城东大队于2020年5月12日作出责任认定:被告卢XX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治疗结束后,委托王贵真律师代理,但保险公司只认定构成十级伤残。向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被告最终赔偿医疗、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财产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361400元。
办案经过: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告知原告,伤残等级直接决定赔偿数额。律师起诉后,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定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限365天、护理期限150天、营养期限90天,后续治疗费15000-18000元。法庭采纳了本律师的全部观点,赔偿361400元。
案件结果:
庭审中,保险公司多次与原告协商,要十级伤残进行赔付。但王贵真律师认为不经鉴定无法确定具体赔偿数额,要求依法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构成九级伤残,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原告361400元。
律师建议:
交通事故后建议尽快联系律师,不要随意听信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的一方之言,律师介入后会综合评判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