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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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作者:臧红梅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0次举报


  1、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2、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臧红梅律师,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女工委副主任、东华理工大学校外导师。曾供职于国有上市公司担任法务部门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南昌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120********8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