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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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转账给小三的钱还可以要回来吗

作者:臧红梅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079次举报


  1、如果丈夫在妻子不知情且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形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那么妻子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返还财产。但如果丈夫将其个人财产赠与给情人,那么妻子是没有权利主张其返还的;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老公在妻子不知情且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形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丈夫的这种赠与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这种赠与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臧红梅律师,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女工委副主任、东华理工大学校外导师。曾供职于国有上市公司担任法务部门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南昌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120********8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