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东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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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婚前婚后这种情况下都可以要求返还

发布者:谢东灿律师|时间:2019年04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508人看过

      我们在此提到的彩礼问题,是一种民间习俗,是一种当地习惯做法。这种习俗或习惯虽然不值得提倡,但尚未被法律明文禁止。因此,彩礼问题不具有违法性。但常常很多地方的彩礼畸高,可能会使得给付彩礼一方处于被动的经济地位。

因此法律上有规定,在以下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一、夫妻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的

一方收了彩礼,但两个小夫妻并没有领取结婚证。现今我国法律上不认同事实婚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视为未登记结婚。所以这种情况下,两小口分开,自然要返还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

二、夫妻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离婚了的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两种的情况的前提,都是要结婚后离婚。是为了平衡过高彩礼给另一方带来经济上的巨大损害。

同时,主张彩礼返还作为请求权还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所以应当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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