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瑞律师

  • 执业资质:1320320**********

  • 执业机构:江苏苏彭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人身损害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焦律师告诉你:婚前忠诚协议法院会怎么认定?

发布者:焦瑞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559人看过

       现代社会,众所周知,社会道德底线有下降趋势,人们对婚姻的安全感逐渐下降。实践中经常有恋爱双方对婚后的生活“约法三章”,其中往往会规定,如果一方婚外情,则对方净身出户等等。这种规定,就称为“婚前忠诚协议”。

       司法实践中,没有对婚前忠诚协议的明确规定。那么具体情况如何呢?

        1、如果是单纯限制双方的婚姻自由的赔偿条款,一般会认定为无效。因为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不能通过一个双方的协议就限制对方离婚的权利。

        2、以一方有过错而给予赔偿的条款,司法实践中经常认定为有效。比如一方和婚外异性有亲密举动甚至更出格的行为,则赔偿对方金钱。这类条款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而且有操作性。

        3、放弃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的条款,一般会认定为无效。因为这是牵涉到法律规定中人身权利方面的强制性规定,通常是不可通过预定来排除的。而且这涉及到子女的利益,不让孩子见到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显然是不利的。

        4、还有一种是约定一方做出一定的行为,比如下跪多少时间给对方赔礼道歉,这类约定也通常无效。因为法院方面难以对这种约定进行执行。

   

        最后,还有人来咨询我,说婚前的结婚承诺,即婚前签订协议保证未来结婚,是否有效?答案也是否定的。也是如上文,这违反了我国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法院是不会认可这种协议的效力的。

        希望本文对你有用。


       徐州焦瑞律师,以“律师明白,当事人也要明白”为理念,建立信任,作为合作的前提和标准。不做误导,不做无必要的委托建议,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目标。有资深律师团队,从制度上进行多重保障,为你保驾护航。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