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活,很多男女双方因为出轨而离婚。有一种传统的观念,一方出轨,就应该净身出户,孩子也不应该要。但是法律层面是怎样的情况呢?
先讲答案,除非一方自愿,不然法院不会支持所谓“净身出户”。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不是一方自愿,法官还是会具体审查哪方更适合孩子的成长,但是出轨作为一个污点,还是会影响法官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
1.净身出户的说法,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也就是说,双方离婚协议里这么约定,通常才产生净身出户的效果,即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归乙方,或者一方有什么什么财产,约定全部给另一方。
如果没有这种离婚协议,双方就打起官司争夺财产,那么净身出户通常不会实现的。
2.那么能不能要求对方负出轨的责任呢?只有重婚行为或者已婚与他人同居,这个情况法院才会支持另一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所以道德层面的很多东西,法律上都不做规定。
3.能不能要求多分财产呢?答案也是否定的。法律上只有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之类的行为,另一方才可以主张多分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上,也只是规定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进行分割,没有对一方对婚姻不忠导致少分财产的规定。
4.离婚协议里约定放弃抚养费,或者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这样的规定是合法的,所以通常没有上述情况的前提下提起诉讼,法官不会支持。
5.上述的精神损害赔偿一般能支持多少呢?司法实践中通常是5万元以内。
6.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会怎么判?这个是有一些具体的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里有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以优先考虑:...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这就明确说明了,一方出轨,法院倾向于判决给另外一方。婚内出轨,这是很不耻的行为,对两个人两个家庭都造成很大的伤害,这样的品德法律认为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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