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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田水律师-可以从哪方面确定股东身份?

作者:田水律师时间:2018年12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40次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窗体顶端

ASK田水律师-可以从哪方面确定股东身份

answer】

   可以确认的方面有股权转让协议、支付价款、是否履行股东义务、是否行使股东权利、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

【依据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第3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实践指导】

    实践中,单凭上述确认方面某一个方面来确认自身的股东身份,往往无法的到法官的支持,故务必要从上述多个方面进行争取的收集,以此达到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参考案例】

   201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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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水律师,现执业于辽宁任桂艳律师事务所,在合同债权、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纠纷、企业纠纷、等方面具备充足的诉讼经验,擅长分析...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葫芦岛
  • 执业单位:辽宁任桂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1420********4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人身损害、交通事故、拆迁安置、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