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广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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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合伙人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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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在三日内申请复核

作者:荣广斌律师时间:2024年01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13次举报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不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处理事故的交警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认定之后,都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服的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而不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并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受理范围。



荣广斌专职律师,湖北卓拓傲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具有丰富扎实的良好的办案经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卓拓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6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人身损害、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