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时,我们需要向法院证明感情已经破裂请求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司法实践中有哪些情形可以被认定为感情破裂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六点来自于民法典的规定,现实中除了分居外,其它情形如重婚、赌博吸毒、家暴虐待除了概率没有分居高外,一般也很难举证,所以分居是通常采用的一种做法,这里的分居一定是两个人不住在一起,如果是一套房两个房间两张床夫妻二人分房睡这个不叫分居,同时在诉讼中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比如居委会、街道、邻居等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