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志辉律师
翁志辉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执业6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收购废品系“赃物”,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争取取保候审后获缓刑判决

发布者:翁志辉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96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文书编号:(2021)沪0117刑初1202

——M某某收购他人盗窃来的赃物价值达近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功取保候审后判处缓刑判决


辩护人翁志辉律师,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律所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松江区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月,证人F某某(已判刑)在被害单位XXXX公司工作期间,两次将其无权处置的公司原材料等财物,销售给在公司收购废品的被告人M某某,M某某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进行收购,经价格鉴定,涉案材料共计价值人民币近万元。


辩护人在介入案件后,全面了解案情,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反复研究了所有证据、材料。


被告人M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辩护人介入后,充分与被告进行了沟通,理顺了法律定性等重要问题,为后面检察院和法院对被告减轻处罚铺平了道路,在详细研究了卷宗,审核后制定了辩护策略,最终为被告争取到较大幅度的从宽处罚。详细案情可参阅判决书。

翁志辉律师,(电话:1731637062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委员、律所税法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