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志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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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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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借银行卡帮助上家“洗钱”转移赃款等违法所得,数额达102余万元,最终获得较大幅度的从宽处罚

发布者:翁志辉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17日 82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文书编号:(2020)沪0115刑初5426

——沈某某开始被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刑事拘留,之后在审查逮捕阶段成功争取变更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将法定刑降格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获得较大从宽幅度。


辩护人翁志辉律师,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6月,被告人沈某某为非法牟利,将自己银行卡以及亲友办理的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上家获取好处费,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等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仍组织他人根据上家的指令及提供的银行卡取现,同时还收购他人的银行卡提供给上家用于资金流转,资金达102万余元。


辩护人接受委托,会见了嫌疑人/被告,查阅了卷宗材料,反复审核后制定了辩护方案。并且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帮嫌疑人/被告为后续减轻处罚铺平了道路。


被告人沈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详细案情可参阅判决书。



翁志辉律师,(电话:1731637062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委员、律所税法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