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娜律师

  • 执业资质:1320520**********

  • 执业机构:江苏法德东恒(吴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人身损害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辞退如何赔偿?

发布者:梅娜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4日|分类:劳动纠纷 |7738人看过

?


用工单位不能辞退劳务派遣工,但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要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作为赔偿金;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删除;

如有法律需求,建议联系律师本人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