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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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专职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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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签约了可以后悔吗?

作者:邵丹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9次举报


签订二手房合同后,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支付定金的,买受人没有支付定金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是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则需要考虑另外一种情况。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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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丹律师,电话(微信):13776162854。现任江苏元融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多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元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1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