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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合同物流司机工伤补偿

2019-01-23

发布者:逄小军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457人看过举报

    无劳动合同物流司机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案例

 

2016年9月份许某诉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案情是:当事人许某是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的一名货车司机,该公司与许某没有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是以现金形式发放。2016年5月21日03时55份,许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某省道329线由西向东行驶,与前面顺行停车的另一辆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许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鉴定,当事人许某负全责。当事人与物流公司就补偿事宜协商未果,需求律师帮助维权。

当事人为维权提供有青岛某物流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交警认定书、住院病历作为证据。根据该案的证据,当事人想认定工伤但无法确定劳动关系,需要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该案是一个工伤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这样的案子需要完成该案的工伤认定登记与仲裁立案确认劳动关系两个程序。律师接受代理后马上为许某办理工伤登记,然后又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开庭审理过程中,青岛某物流公司就该司机受伤补偿事宜同意协商解决,许某也同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由青岛某公司一次性支付许某一笔资金作为对许某的补偿,最终该案在确认劳动关系阶段就做到案结息讼。

这样的结果,从程序上节省了时间,从效果上劳动者能及时得到补偿,用人单位也可以脱离诉讼之累。通过调解有利于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尽快可以实现诉讼目的,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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