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仁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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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专职律师执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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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和著作权权有哪些不同之处

作者:贾仁松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9次举报

 一、专利权和著作权权有哪些不同之处

  专利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如下:

  1.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达,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片等。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属于思想和观点的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电视机发明、灯泡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独特的外观设计等;

  2.保护条件和要求不同。由保护对象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原创性;但是,专利权不会保护两项主题内容相同的发明;

  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无需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专利权必须由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法审查,然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4.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专利权只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不包括人身权;

  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如前所述,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为作者有生之年和死后5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为发明专利20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从申请之日起计算。

  二、专利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

  三、侵犯专利权该怎么办理

  侵犯专利权的办理是:

  1.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侵权行为地区的专利机关或侵权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的专利管理机关处理;

  2.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冲突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处理后,对其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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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仁松律师,清华大学硕士,湖南常德人,具有从*军从警经历,现为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电话19898892020(...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0120********84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