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依依律师 09:00-19:00
陈依依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371998764
咨询时间:09:00-19:00 服务地区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原告张某支付租金损失 36000 元

发布者:陈依依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34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A公司承接XX项目工程,后将工程中的绿化工程项目分包给B公司。后B公司组织人员施工,为便于员工工作,由郑某代表B公司与张某口头约定租赁其位于黄石市下陆区XX楼下社区房屋,月租金 1500 元,从 2020年6月1日开始。后B公司员工入住该房屋。2020 年6月 15日,B公司通过银行向张某转账 9000 元。2020年6月13日张某出具收条“今收到武汉B房租费 6 个月,每月 1500元,合计玖仟元整 张某 2020年6月13日 租期从2020年 6月1日到12月30日止”。2020年10月,该房屋租住人员一人在房屋自缢。B公司租赁张某房屋至 2021 年2月搬离,并结清房屋租金及水电费用。后张某因出租房屋发生自缢事件影响房屋出租,双方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结果:

被告武汉B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某支付租金损失 36000 元。

陈依依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4
  • 上海联合(成都)律师事务所
    • 执业4年
    • 18371998764
    • 上海联合(成都)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平台积分

      1703分 (优于83.1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篇 (优于98.69%的律师)

    版权所有:陈依依律师IP属地:四川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7089 昨日访问量:17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