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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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环境污染刑事合规污染损害自然资源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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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纠纷谁有举证责任

发布者:周玮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8日|分类:环境污染 |836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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