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2300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合同到期仍留岗算不算自动续签?

发布者: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2日|分类:劳动纠纷 |971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的,只是意味着双方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延续劳动关系,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但也必须订立新的劳动合同来确定权利义务,而不是很多人认为的只要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于是自动续签了合同。另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之规定。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由于无书面劳动合同对单位进行约束,劳动者将面临随时被解雇的风险,因此劳动者应当增强合同意识。用人单位更不要认为续不续签劳动合同“无所谓”,否则也要承担不利后果。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