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阿珍与阿强结婚多年,为了照顾孩子与家庭,婚后第二年阿珍就辞去工作专心相夫教子,但经济地位的不平等与二人平日缺乏沟通等原因造成夫妻感情日渐淡漠,孩子高考结束后,阿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阿强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律解析:在实践中,认为离婚是丑事、转移财产、报复对方等原因,有些人在离婚诉讼中坚决不离婚,造成很多当事人要面对繁重的诉累,甚至引发各种社会问题。《民法典》对于久拖不决的捆绑式婚姻也做出了规定,除了原有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判离婚外,增加了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也应当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