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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的员工应注意四大事项

发布者: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1880人看过


第一,尽量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正规企业就职。

第二、入职后应尽早要求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企业迟迟不签。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三、员工有必要掌握些劳动方面的法规。比如,法律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四,在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当注重保留提供劳动的相关证据,以便事后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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