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非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军人转业费分割】广州律师:离婚后军人转业,前妻能分钱吗?

发布者:李小非律师|时间:2026年03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66人看过

用户提问:离婚时前夫还没转业,现在他转业了,我能分他的转业费吗?

律师解答:

您好,您可以主张分割,但需按法定公式计算具体数额。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1条规定,分割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计算公式

年平均值=费用总额÷(70-入伍时年龄)

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年平均值×婚姻关系存续年限

您可分得=夫妻共同财产部分÷2

三、为什么这样算?

军人从入伍到转业的全部年限中,只有婚姻期间的年限对应的费用,才是夫妻共同积累的权益。

四、本案计算示例

总费用:284165.46元

入伍年龄:18岁

总年限:70-18=52年

年平均值:284165.46÷52=5464.72元

婚姻年限:9年

共同财产部分:9×5464.72=49182.48元

王某应得:49182.48÷2=24591.24元

五、给您的建议

1.保留好离婚判决书、前夫入伍信息等证据。

2.待转业费实际发放后,及时起诉分割。3.如有疑问,咨询专业律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