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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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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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风险】广州律师:为买房假离婚,房子可能跟你没关系!

发布者:李小非律师|时间:2026年03月13日|分类:房产纠纷 |58人看过

用户提问:为买房假离婚,现在真分手了,离婚后他买的房子我能分吗?

律师解答:

您好,这是一个高风险问题。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您分到房子的可能性很低。

一、 法律定性:没有“假离婚”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一旦办了离婚登记,身份关系就真实解除了。

二、 离婚后购房的归属

离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1.看登记: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归谁。

2.看出资:如果购房款来源于离婚前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主张相应份额,但需充分举证。

3.看协议: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若无欺诈胁迫,有效。

三、 本案分析

王某和伍某“假离婚”,伍某离婚后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法院认定该房为伍某个人财产,仅酌情补偿王某6万元。因为:

1.王某无法证明自己出资;

2.离婚协议有效;

3.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

四、 给您的建议

1.千万不要“假离婚”:风险极高。

2.如已发生,想重新分割:需证明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证明购房款源于共同财产。

3.及时咨询律师:评估证据,制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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