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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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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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酒后对我拳打脚踢,能以他虐待我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吗?

发布者:李小非律师|时间:2026年02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97人看过

一、典型案例

原告老伍与被告王美系夫妻关系。2021年11月11日,老伍因家庭矛盾对王美实施暴力殴打,造成王美头部外伤、头皮裂伤血肿、腹部及腰臀部外伤等多处损伤。王美报警后,双方经公安机关调解达成协议。后老伍向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王美同意离婚,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老伍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支持王美的损害赔偿诉求。老伍不服上诉,主张单次暴力不构成家暴,且已调解赔偿,不应重复赔付。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明确家暴不以持续性为前提,老伍混淆家暴与虐待概念。

二、法律依据与核心解读

1.家庭暴力的法律定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核心要点:不以持续性、经常性为前提,单次严重暴力造成损害即可认定。

2.虐待的法律认定

司法解释明确: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虐待是程度更重的家暴行为,需满足“长期、反复施暴”的条件。

3.离婚及赔偿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调解无效,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家暴或虐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案中,王美无证据证明老伍持续性施暴,故不能以虐待起诉,但可依据家暴事由离婚并索赔。

三、维权指南

1.证据收集核心要点

(1)身体伤害证据:病历本、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伤情鉴定报告、伤情照片;

(2)官方记录证据:报警回执、出警记录、公安机关调解协议;

(3)其他证据:施暴时的录音录像、邻居证人证言、施暴方的悔过书等。

2.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流程

(1)申请主体: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危险的当事人;

(2)申请法院:向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3)裁定内容: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骚扰跟踪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

3.离婚诉讼维权要点

(1)离婚事由选择:单次家暴选“家庭暴力”,长期反复家暴选“虐待”;

(2)赔偿主张时机:需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损害赔偿;(3)抚养权争取:施暴方属于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形,无过错方优先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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