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和“净身出户”都不是法律术语,而是民间通俗的说法。从言语暧昧、一夜情到和他人同居,都可能被称之为“出轨”。“净身出户”则是指离婚时,一方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出轨能否要求其净身出户?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除非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出轨”方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否则并没有“出轨”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的法律依据。
那么,“出轨”方就什么责任都不需要承担了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律师提醒:如果“出轨”的情况符合一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其进行损害赔偿。
同时,某些“出轨”已经构成重婚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