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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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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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的常见问题

发布者:赵春梅律师|时间:2020年02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399人看过


为什么有人说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

小禾:您好,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法律规定中看,孙子女、外孙子女确实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孙子女、外孙子女仍享有代位继承权。依照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可以代位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收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小禾:您好,养子女有继承的权利。《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相对应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老婆去世了,我作为女婿需不需要赡养老人?赡养以后我能分得遗产吗?

 

小禾:您好,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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