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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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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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发放标准

发布者:赵春梅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1005人看过

不同情况下,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不同:                           

(1)机关工作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40倍;                         

        

(2)事业单位人员:定为烈士的,按上诉烈士标准发放;其他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20倍;

 

(3)企业工作人员: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10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资;

 

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但同时还会综合考虑各分配对象与死者的亲密程度、对死者所尽抚养或赡养义务、生活能力、经济状况等客观情况由法官进行自由裁量,以确保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且不违背死亡抚恤金发放之目的与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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