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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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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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拆迁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赵春梅律师|时间:2019年10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675人看过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婚后拆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房屋拆迁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婚后拆迁仍是个人财产。

二、如果拆迁中,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扩大住宅面积、装修、翻建的,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果在房屋产权证上给对方加名,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口头约定很难举证,建议双方路程书面协议。有条件的尽量咨询律师、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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