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俊律师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IP属地:江苏

吴文俊律师

  • 服务地区:上海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9:00-18:00

  • 执业律所: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817839874点击查看

装饰装修合同工程量认定

发布者:吴文俊|时间:2019年12月10日|69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公司接受被告委托进行室内装修,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被告委托原告代为采购相关的装修材料及室内家具等,双方主要沟通方式为微信沟通。后,因被告对原告装修不甚满意,故擅自要求原告退场并欠付相应的装修款项。

庭审中,针对装修的事实双方均认可,但对于装修的完成量,双方争执不下,因场地在原告退出场地后,被告又委托第三方进入装修,失去了鉴定评估的条件。根据装修费用以及装修现场等图片等,法院折中予以处理并支持了原告的诉请。

律师建议: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务必留下文字性记录,口头沟通虽然方便快捷,但发生争议时,合法权益可能因为无法提供证据而无法得到法院支持,有一种哑巴吃黄连的困扰。


  • 全站访问量

    108766

  • 昨日访问量

    13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吴文俊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