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慧英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工程建筑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如何确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发布者:尹慧英律师|时间:2022年02月06日|分类:劳动纠纷 |631人看过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支付最长为11个月的工资;

     2、被视为已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捕鱼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同情形下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的确定】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形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为连续工作满10年后的次日。如劳动者2014年1月1日入职,若劳动者在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前或期满当天提出续订的,则2024年1月1日为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情形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为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之日。如某一男性劳动者在某一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此时52岁,距离退休年龄不足10年,如果所在企业进行改制,确定2008年8月2日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则2008年8月2日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为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如第二次固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则2022年1月1日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