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艳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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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经济犯罪工程建筑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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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

发布者:魏艳凤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2日|分类:劳动纠纷 |39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系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的学生,2014年5月,原告通过同学介绍到被告在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9号2号楼1单元101室开办的德语培训班中插班参加学习。2014年5月18日,原告将中级班学费3000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打入被告的账户内,开始插班参加中级班德语培训。原告在中级班培训中上了20个课时后,向被告提出要参加高级班的培训,且提出将其在中级班内未用完的学费折抵部分高级班的学费,被告也表示同意。2014年5月24日,原告将高级班学费差价部分1250元打入被告的银行账户内,并且通过短信告知了被告,。2014年7月5日,原告在高级班的培训课程中上了5个课时后,提出退学,并要求被告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对于退学原因,原告称系因被告事先未告知高级班课程分两个阶段收费的情况,更不知道要交纳7000元学费,所以提出退学。双方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2000元。

当下各类培训机构很多,很多家长会给孩子报各种培训班,在这种过程中,若选择不当或达不到自己的满意程度,则可能会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这时需要收集保留证据,能调解则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应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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