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在雇主家工作时,不慎摔伤,保姆认为这应当算工伤,雇主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然而,雇主认为其受伤完全是个人原因,与自己无关,因此拒绝赔偿。这种情况下,雇主到底是否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呢?
今日案例
王某的母亲因年事已高,生活已无法自理。鉴于王某工作繁忙,无法亲自照顾,他便找到了从事保姆工作的张某。
2023年5月,张某开始到王某家中照顾王某的母亲。同年8月,张某在王某家中进行日常清洁,擦拭灯具时,不慎从凳子上跌落,导致腰椎骨折并因此住院治疗。
出院后,张某认为其是在工作中受伤,应当算工伤,要求王某按照工伤的标准对她进行赔偿。
然而,王某却认为,张某的受伤是由于她自己的不小心造成的,并非自己造成,故拒绝赔偿。
案例分析
一、保姆工作时受伤,能要求雇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吗?
首先,依据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上述意见明确家庭雇佣保姆不适用劳动法,雇主与家庭保姆之间形成的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
其次,从个人雇佣保姆的角度来看,双方建立的是一种有偿劳务服务合同,保姆不隶属于雇主一方,而是仅在一定程度上受其支配和安排。在这种关系中,雇主和保姆之间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双方协商确定的,包括服务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等。这种关系的特点是双方地位平等,因此,个人雇佣保姆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另外,认定工伤的必要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在本案中,由于雇主和保姆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对于家庭雇佣的保姆在工作中受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雇主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通常情况下,只有通过劳务公司或者家政公司选择保姆前来从事服务,并且雇主与公司签订合同,直接支付价款给公司时,保姆发生意外才由所属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因为此时公司与保姆之间是劳动关系,保姆工作时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
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姆受伤后,雇主是否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王某作为雇主,有责任在张某劳务的场所提供合适的家务辅助工具和必要的防护措施,为张某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在安排工作时不应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并在伤害发生时提供及时、积极的救助。如果王某未尽到上述义务,其应对张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张某作为专门的家政服务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时应选择安全有效的操作方式,对自身的安全保障应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避免采取可能产生受伤风险的服务方式。如张某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对自身的损害后果也有过错,应自负相应责任。
律师提醒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规范履职,加强对自身与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注意,提高风险意识,增加防护措施;雇主应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雇主要求家政服务人员从事风险作业时,应当主动检查设施设备隐患,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