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颖律师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见义勇为时,侵权人意外死亡,见义勇为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发布者:王俊颖律师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8日|分类:人身损害 |433人看过

2018年8月29日晚7点左右,老黑骑着一辆折叠自行车与小区内玩耍的5岁儿童小黄相撞,造成小黄右颌受伤出血。


带自己孩子在此玩耍的小白见此情况后,将小黄扶起,并与小黄母亲老黄联系,但没有联系上老黄。


于是便让身旁的邻居去通知老黄,并让老黑等待小黄的家长老黄前来处理。


老黑称是小黄撞了自己,自己有事,需要离开。

图片


因此,老黑与小白发生言语争执。


小白站在自行车前面阻拦老黑,不让老黑离开并拨打了110电话报了警。


老黑将自行车停好,坐在小区石墩上等待警察到来。但不到两分钟老黑即倒在地上。小白遂又拨打120急救电话。


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即对老黑实施抢救,经抢救无效,老黑心脏骤停死亡。

图片


老黑的妻女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小白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 


案件审理过程中得知,老黑曾于2018年8月初因“意识不清伴肢体抽搐1小时”为主诉入住某医院,后被诊断为右侧脑梗死,继发性癫痫,脑血管畸形,阵发性心房颤动等疾病 。


医院就老黑该病症下达病重通知书,显示患者病情危重,病情有可能进一步恶化,随时会危及患者生命。


老黑2018年8月16日的病程记录上记载:老黑某及其家属要求出院,请示上级医师后予以办理。

图片


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白应否承担侵权责任,需要分析小白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其阻拦老黑离开的行为与老黑死亡的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小白是否存在过错。


而本案中,老黑骑自行车与年幼的小黄相撞之后,在小黄右颌受伤出血并倒在地上的情形下,老黑作为事故一方,没有积极理性处理此事,而是执意离开现场。

图片


对于不利于儿童健康、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予以阻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控告。


小白的劝阻行为是合法行为,且没有超过合理限度,不具有违法性,应予以肯定与支持。


其阻拦行为与老黑死亡的后果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其对老黑的死亡无法预见,对老黑的死亡后果发生没有过错。


法院驳回了老黑妻女的诉讼请求。

图片

该案中,小白是为了维护因碰撞而受伤害一方的合法权益,劝阻另一方不要离开碰撞现场,其行为具有见义勇为的性质。


如果在见义勇为的过程小白行为没有超过合理限度的,在其本身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被劝阻人因自身疾病发生猝死,见义勇为行为人将不承担侵权责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