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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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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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寻衅滋事罪量刑规定

发布者:虞庄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 |912人看过

虞庄,义乌律师,联系方式:15669539699,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刑法第293条 【寻衅滋事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⑴两年内实施3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⑵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人员轻伤,或者轻微伤3人以上的;

⑶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⑷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

⑸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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