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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到期后承租人拒不搬离,非法占用,能行吗?

发布者:徐德强|时间:2025年11月03日|392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核心提要:在本案中,原告xx先生的合法权益因租客合同到期后拒不搬离而受到侵害。在湖北XX律师的专业代理下,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和有效的诉讼策略,人民法院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房屋所有权和财产权益,取得了圆满的胜诉结果。

基本案情:

xx先生与被告1朱某2020年签订了为期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Sxxxxxxxx的一楼门面出租给被告经营超市。

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至202561日止。

合同期满前,原告明确通知被告不再续租,要求按期腾退。

被告在合同到期后,以自行搭建的“大棚”应获得补偿或有权拆除为由,拒不搬离,非法占用涉案房屋。


主要争议焦点:

合同到期后,被告是否应立即腾退房屋?

被告是否有权拆除其自行搭建的“大棚”或要求原告给予补偿?

二、 代理律师的致胜策略与庭审表现

徐XX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为本案制定了清晰、有力的诉讼方案:

夯实证据基础,锁定关键条款:

徐律师准确把握了案件的核心证据——《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白纸黑字地约定了明确的租赁期限,以及 “室内室外装修设施乙方不得拆走(包括大棚)” 的关键条款。这一条款成为驳斥被告抗辩理由的最有力武器。

精准提出诉讼请求,聚焦核心权益:

徐律师代表原告提出了层次分明、于法有据的诉讼请求:

首要请求: 判令被告立即腾退租赁房屋。(核心目标)

附属请求: 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弥补损失)

辅助请求: 判令被告赔偿房屋设施损失。(最终部分诉求因当庭和解撤回)

这种请求结构主次分明,将法庭的注意力集中在解决“非法占用”这一根本问题上。

有效庭前沟通,简化争议焦点:

在庭审结束后,徐律师积极促成双方就浴霸、门损及水费等次要争议进行协商,并成功协助原告撤回了该部分诉求。这一策略性地放弃,使案件的争议焦点更为集中,提升了诉讼效率,为法院快速作出对核心问题有利的判决创造了条件。

庭审中紧扣法条,驳斥对方抗辩:

针对被告提出的“大棚”补偿或拆除权问题,徐律师坚决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反驳。他向法庭强调,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全面履行。被告的主张直接违反了合同明确约定,不应得到支持。这一主张完全被法院采纳。

三、 法院判决与圆满结果

湖北省S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原告方的主张,作出了胜诉判决

全面支持腾退请求:判决被告在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腾退涉案房屋,从根本上解决了委托人的核心诉求。

支持房屋占用费:判决被告支付自202561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按830/月计算),有效弥补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驳回被告无理抗辩:明确认定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无权拆除大棚或索要补偿,彻底挫败了被告试图以此为由拖延或抗拒履行的企图。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体现了败诉方承担诉讼成本的原则,使原告的胜利更为完整。

四、 案件总结与价值启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拒不搬离的纠纷。

徐XX律师的成功代理,体现了以下专业价值:

契约精神至上:成功维护了“合同必须遵守”这一基本的法律原则,明确了在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法的前提下,合同条款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最高准则。

所有权有效保护 有力地保障了房屋所有权人依法收回自有房产的权利,对试图以各种无理借口侵害物权的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诉讼策略的成功:展现了专业律师在诉讼中如何通过聚焦核心争议、善用证据、精准适用法律,从而最高效地实现委托人的诉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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