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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间房产纠纷问答

作者:唐海燕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8次举报

问: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后,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来父母反悔了,这时候还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吗

:房产没有过户转移登记之前,父母作为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房产过户后,父母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在发生上述情形时,即便房产已经过户,父母也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并返还房产。

问:子女结婚后,父母将某处房产赠与给他们的子女,那该房屋是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呢?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在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财产的除外。因此,父母如将房屋赠与给子女个人,应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写明,否则就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现在年轻人购房很多都需要父母的资助,那么父母的出资,是对子女的赠与还是借款呢

答:房产价值较大,父母出资帮助子女购房的情形十分普遍,具体是赠与还是借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主张是借款,而子女主张是赠与的,应当由子女就存在赠与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子女不能举证证明父母出资是赠与的,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是对子女的借款,子女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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